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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庸俗爱人》第110章

她告诉李艳玲,以后我们养一只狗狗,证明她真的放下了,她已经决定向自己的生活和解了。 张慕忱是她喜欢的人,也是她从第一次见面开始,心生羡慕的人。而藏在这层羡慕之下的,更有一道难以言喻的嫉恨,所以她才在张慕忱面前那么自惭形秽,举步维艰。(这些看细一点还是能感觉得到的,多的我不说了。叉腰叉累了休息一会儿。) 单启劝说秦绾的时候,有读者提到他看待问题很成熟,我前面不是还特意花了一点功夫说他喜欢看书吗?而且我用的例子还不是什么《飞鸟集》,《先知》这样较为出名的,我采用了一本相对来说比较不那么为大众熟知的诗集,是想间接佐证单启的阅读量。有一点不得不承认,喜欢看书,并且阅读量广泛的人的思维逻辑确实很不一样。 他勉强算是秦绾的对照人物,不过他确实学会了放弃,所以并不会如秦绾那般被困住。 关于秦绾这个病,我在前文很早的时候就隐约警醒了一点,就是她奶奶看到她脖子上的黑色素瘤。不过都没有人在意。 这个病其实好像比起别的癌症不太出名的样子,我是怎么知道的呢,是有一段时间某音特别流行刷酸,我一看,简直大呼神奇,脑子一抽也跟着去刷,结果把我脸给刷毁了,然后我又好死不活地去百度解决办法,百度查病,你们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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