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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他明明可以选择这条更近,同样可以躲过监控的路线,却小绕了一圈。
”
迪克:“他又是怎么知道阿福会从那里走过。
”
提姆:“他不可能知道。
所以我更倾向于这是他的直觉,或者说运气。
”
“呵,有点意思。
”杰有点蠢蠢欲动,“这是已经迫不及待要露出狐狸尾巴了。
”
迪克自告奋勇:“我去把他抓回来?”
提姆撇了他一眼,“不用你去了。
”然后指了指他的身旁的位置。
迪克转身一看,发现布鲁斯早已不见踪影。
庄园坐落在哥谭的郊外,立香苦恼于该如何走到市区,虽然他不缺徒步行走的耐心与毅力,但是时间并不允许他这么做。
只不过运气上来挡也挡不住,走了两公里的他真就遇到了一位好心的记者愿意捎他一程。
只是记者的话有点多,可能是职业通病吧。
他耐心地陪着记者先生聊天,在对方询问自己是否韦恩家的养子时,他坚决的否定了,下车的时候还能看到对方颇为遗憾的表情。
立香还记得从警官口中漏出的地址,那是一个在哥谭范围内治安还算及格的小区,很多中产会选择安家在此处,那人生前应该并不差钱。
接下来只能靠自己了。
他避开大人,一方面怕被人好心送去警察局,一方面怕遇到不怀好意的家伙,他艰难的混入小区,躲开巡逻的保安,然后发现门口贴了封条,显然是进不去的。
他从楼道的窗口处盯上了空调外机,略施小力便轻松抵达。
不知为何,这幅身体十分的灵活且充满力量,完全不像一个普通孩子的身体,至少他真正八岁的时候不是这样的。
立香最终从窗口处钻进了房间。
几度有人来检查过这个地方,除了被红罗宾带走的他以外,这个房间没有太多变动,还保留着先前的样子,就连房间的法阵也好好的留在地板上。
只是血液早已干涸,凝固在地面。
在几位警官的眼里,原屋主是位试图献祭小孩实施召唤的邪教徒,可是立香觉得并不是这样。
他甚至觉得这个图案有点眼熟,鬼使神差的,他站在了前方,伸出了手。
“宣告:
汝之身躯居吾麾下,吾之命运寄汝剑上。
应圣杯之召,若愿顺此意,且应吾之召唤。
于此立誓。
吾乃成就常世一切善行之人,吾乃弘布常世一切恶行之人,汝为三大言灵缠身之七天,自抑制之轮而来,天秤的守护者啊----!”
似有气流卷起立香额前的发丝,窗帘轻轻摆动。
然而,什么都没有发生。
立香叹了口气,